
科 目:民法概要
107年
一、甲將自己所有之一筆土地出賣於乙,尚未交付,亦未辦理所有權移轉登記,乙即將該土地轉賣於丙,屆清償期乙未依約將該土地所有權移轉登記於丙,丙一再催促,乙均置之不理,而該土地仍登記為甲所有。請問:丙得如何行使權利,取得該土地所有權?(25 分)
二、消滅時效與除斥期間之區別何在?設甲有一筆登記在其名下之A 地及一棟未辦理保存登記之B 屋,於民國92 年5 月1 日被乙擅自占用,甲直到107 年10 月25 日始向乙請求返還,乙抗辯甲之請求權已罹於時效而消滅,其抗辯是否有理由?(25 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