close

租2.jpg

1.企業型屋主vs.租客群
房屋租賃定型化契約應記載及不得記載事項及房屋租賃契約書範本
105年6月23日內授中辦地字第1051305384號公告訂定,自106年1月1日生效。
行政院消費者保護會第47次會議通過。

2.一般屋主vs.租客
住宅租賃契約應約定及不得約定事項及住宅租賃契約書範本
107年6月28日內授中辦地字第1051305384號令訂定,自107年6月27日生效。

3.屋主vs.包租業者(二房東)
住宅包租契約應約定及不得約定事項及住宅包租契約書範本
108年2月23日內授中辦地字第1080260693號令訂定,自108年6月1日生效。

4.包租業者(二房東)vs.租客
住宅轉租定型化契約應記載及不得記載事項及住宅轉租契約書範本
108年2月23日內授中辦地字第1080260690號公告訂定,自108年6月1日生效。

5.屋主vs.代管業者
租賃住宅委託管理契約書範本(出租人為非企業經營者適用)(108.9.5公告)
租賃住宅委託管理契約書範本(出租人為企業經營者適用)(108.9.5函頒)
租賃住宅委託管理定型化契約應記載及不得記載事項及租賃住宅委託管理契約書範本
108年9月5日內政部台內地字第1080264470號公告(中華民國108年12月1日生效)

arrow
arrow

    KEY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0) 人氣()